报考双证在职研究生的定向就业,考生需要自行定向就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1)报考方式为定向就业
国家教育部门在之前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中要求,各校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员。
因此报考双证在职研究生原则上要以定向就业的方式进行,定向就业考研是指报考研究生时通过和用人单位提前商议,确定考研专业和毕业后的就业去向,被录取后到报考单位进行学习的一种研究生招生形式。
(2)提前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
确定报考专业,考生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考专业,一般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优势、职业规划、未来就业前景等因素。
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在确定报考定向就业考研后,需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相关的工作情况、待遇、工作地点等具体信息,以便做出合适的选择。
(3)入学前需要签订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培养目标,明确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以及用人单位对于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才需求。
学生义务,学生在签订协议时需要和用人单位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用人单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支付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等。
就业方向,明确学生被录取后在报考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或研究方向,以及服务年限等。
学习方式,约定学生在报考单位的学习方式,如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
经费支持,明确用人单位为学生提供的经费支持,以及支持的形式,如学费和生活费用的全额或部分补贴、科研经费等。
协议解除,约定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协议期满、学生违约等。
其他事项,约定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