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申请期货从业资格的条件
机构应聘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并为其办理从业申请,取得从业资格。
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一)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已被本机构聘用;
(三)最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
(五)最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不得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不得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2年未在机构中执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申请期货从业资格的材料
申请从业资格,应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最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从业资格的申请程序是:
(一)申请人登陆协会网站,下载从业资格申请表,打印填写后连同第五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二)机构对从业资格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录入从业资格数据库,并在网上提交申请,生成申请总表提交协会。机构将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保管备查。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从业资格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协会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不予办理从业注册,同时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理由。
(五)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协会为其办理从业注册,并通过网站或指定媒体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