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管理
知识点:
第七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月度报告等资料。
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年度报告和月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或监事应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期货公司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
期货公司年度报告、月度报告签字人员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注明意见和理由。
第七十九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开户情况,并定期报告交易情况。
第八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一)变更公司名称、形式、章程;
(二)发生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或者注册资本变更;
(三)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营业场所;
(四)做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
(五)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或者客户资产安全等重大事件;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期货公司分支机构的,期货公司应当同时向分支机构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第八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现场检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检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延伸检查。
第八十七条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
第八十九条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为期货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
第九十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占用期货公司资产;
(二)直接任免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三)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报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材料、信息或者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前款情形致使期货公司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十一条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转让股权。该股权在转让之前,不具有表决权、分红权。
真题:
【综合题】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后来,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约定将其持有的出资抵缴欠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异议。抵债协议签订后的次日,乙公司以股东身份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期货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变更股权申请
B.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乙公司限期转让股权
C.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表决权,但没有分红权
D.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分红权,但没有表决权
【答案】B
【多选题】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有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
A.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B.直接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C.报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有关报告、材料或者信息等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D.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