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辅导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使用

来源:233网校 2016-07-02 00:00:00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使用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决定使用保障基金,对不能清偿的投资者保证金损失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原则予以补偿:

  (一)对每位个人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全额补偿,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九十补偿;

  (二)对每位机构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全额补偿,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补偿。

  现有保障基金不足补偿的,由后续缴纳的保障基金补偿。

  第二十一条

  使用保障基金前,中国证监会和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期货公司核实投资者保证金权益及损失,积极清理资产并变现处置,应当先以自有资金和变现资产弥补保证金缺口。不足弥补或者情况危急的,方能决定使用保障基金。

  手机用户可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网手机网(http://m.233.com/qh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233网校-期货考试群2(群:95434377)

  备考推荐>>" "2016年期货从业有效锁分套餐班推荐(立即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