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会员管理
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从事规定的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诉讼权
2.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章程交易规则
按规定缴纳费用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
公司制交易所还能够行使审诉权
3.期货交易所对接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对受托客户结算
结算会员由交易结算会员全面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