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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一:错误点

来源:233网校 2016-09-11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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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一【错误点】

  1.银行——存管银行;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国务院——国务院监管机构

  2.期货交易所公布“平均价”×

  3.期交所不需要编制、发布“日报表”。(要周、月、年)

  4.实物纠纷,“交易所”所在地为履约地。

  5.总经理应由董事担任。

  6.设立期交所,提交“草案”/基本。√×正式/全部**

  7.章程中不记载“薪酬”。

  8.“交易担保金”——分级结算,全员结算只有风险准备金。分级结算设独立董事。

  9.不得以本人、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工作人员及配偶

  10.首席风险官——公正×——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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