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辅导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十:监督机构

来源:233网校 2016-09-19 09:02:00

期货从业新版教材,新考点一网打尽→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监督机构】

  1.期交所负责人任免:国监,设立期交所:国监/证监会

  2.期货公司/结算机构,经国监or证监会批准。

  3.银行业从事保证金存管/结算:国监审核批准。融资/担保:银行业监管机构

  4.有价证券种类、冲抵比例,由国监规定。

  5.更变5%以上股权,报国监。

  6.国监对董监高、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证监会对董监高进行监督管理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

  7.中金所/协会对适当性进行自律管理。

  8.境外商品期货品种核准:商务主管。

  9.股指期货,适当性备案“交易所”。

  10.派出机构:法人、场所、分支。

相关阅读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