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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6个月到12个月的情形

来源:233网校 2020-01-24 00:00:00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2019年10月15日修订):期货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到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

1、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不配合协会检查和调查的;

3、不履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

协会会员机构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协会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协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纪律惩戒措施,同时记入该机构诚信档案:

(1)训诫;

(2)公开谴责;

(3)暂停会员资格;

(4)取消会员资格。

4、有《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对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期货从业人员发出违法违规指令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予以抵制,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机构未妥善处理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应当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

(3)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期货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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