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期货法律法规单选题专项练习三(含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5-04-10 09:05:00
1.【答案】A【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答案】B【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答案】A【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4.【答案】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提交境外大学或者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或者非学历教育文凭的,应当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拟任人所获教育文凭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答案】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期货公司任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6.【答案】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经理层人员总数的30%。
7.【答案】B【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8.【答案】A【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9.【答案】B【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19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10.【答案】A【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1.【答案】A【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推荐人签署的意见有虚假陈述的,自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该推荐人的推荐意见和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并记入该推荐人的诚信档案。
12.【答案】A【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13.【答案】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有关从业机构的业务管理规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协会撤销其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3年或永久拒绝受理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14.【答案】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期货业务辅助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本准则行为的,由所在机构进行处理,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15.【答案】A【解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6.【答案】A【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17.【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该机构未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户没有过错的,该机构应当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并赔偿客户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利息。
18.【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未按照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金钱给付义务,期货交易所亦未代期货公司履行,造成交易对方损失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规定,期货公司应当遵循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9.【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客户下单的,由此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承担。
20.【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关阅读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