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是非题
1.×【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52条第3款规定,必要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交割仓库,以及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报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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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解析】期货公司的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不符合要求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期货公司予以改进或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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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期货公司被撤销所有期货业务许可后,公司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名称、营业范围和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存续公司不得继续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业务。
10.×【解析】期货公司被撤销所有期货业务许可后,公司继续存续的,存续公司不得继续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业务,其名称中不得有“期货”或者近似字样。
11.×【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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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解析】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
14.×【解析】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5.×【解析】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16.×【解析】期货公司总经理或者相关负责人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首席风险官应当及时向期货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常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必要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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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解析】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可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等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负债项目加回。
19.×【解析】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