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
1、《民法典》奠定了期货市场的基本原则
|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 |
平等原则 | |
自愿原则 | |
公平原则 | |
诚信原则 | |
守法和尊重公序良俗原则 | |
2. 《民法典》界定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属性
| 《民法典》将民事主体的基本类型划分为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三大类。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又可分为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三类。 (2)非法人组织则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民法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分类, 为确立期货市场民事主体的法律属性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一是有明确法律属性的。 二是有相对固定的法律属性的。 三是法律属性有待进一步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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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法典》促进了期货交易更趋便利和安全
| (1)物权和合同构成了民法上财产关系的主体内容。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 (2)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
4. 《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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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
1. 期货公司等期货经营机构须符合《公司法》要求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公司法》作为立法依据。 |
2、公司制期货交易场所须符合 《公司法》要求
| 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公司制期货交易场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是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是公司治理。 (1)《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2)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屈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3人。 (4)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是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 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 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
三、期货市场与《刑法》
1999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专门增加了有关期货市场犯罪和刑罚的规定。
2020年12月,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期货市场发展及监管实践, 对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等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自律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自律管理规定 |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 《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 / | /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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