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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规》热点试题三

来源:233网校 2015-05-06 10:09:00
  • 第2页: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答案】ABCD
【解析】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答案】C
【解析】小王是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交易员,其行为又取得了经理的批准,属于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
3.【答案】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成立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第四十一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
4.【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本案中的举证责任在于期货公司,如果期货公司不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尽了通知的义务的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官应当支持丁某的主张。
5.【答案】ABCD
【解析】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
6.【答案】AB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期货法律法规汇编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7.【答案】B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第(八)项的规定,期货公司欲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条件之一是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07年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不符合条件。
8.【答剽AD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申请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三)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四)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五)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9.【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经中国证监会授权,可以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核准。据此规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只有在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情况下具有批准的资格。
10.【答案】AC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许可证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遗失或者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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