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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考试基础:期权的构成因素

来源:233网校 2009-10-16 09:53:00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①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敲定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②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③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④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每一期权合约都包括四个特别的项目:标的资产、期权行使价、数量和行使时限。考试大论坛
  标的资产(UnderlyingAssets)
  每一期权合约都有一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以是总多的金融产品中的任何一种,如普通股票、股价指数、期货合约、债券、外汇等等。通常,把标的资产为股票的期权称为股票期权,如此类推。所以,期权有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等,它们通常在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当然,也有场外交易。
  期权行使价(StrikePrice或ExercisePrice)源:www.examda.com
  在行使期权时,用以买卖标的资产的价格。在大部分交易的期权中,标的资产价格接近期权的行使价。行使价格在期权合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是由交易所按一定标准以减增的形式给出,故同一标的的期权有若干个不同价格。一般来说,在某种期权刚开始交易时,每一种期权合约都会按照一定的间距给出几个不同的执行价格,然后根据标的资产的变动适时增加。至于每一种期权有多少个执行价格,取决于该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情况。投资者在买卖期权时,对执行价格选择的一般原则是:选择在标的资产价格附近交易活跃的执行价格。
  数量(Quantity)
  期权合约明确规定合约持有人有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数量。例如,一张标准的期权合约所买卖股票的数量为100股,但在一些交易所亦有例外,如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其标的股票的数量等于该股票每手的买卖数量。
  行使时限(到期日)(Expirationdate或Expirydate)来源:www.examda.com
  每一期权合约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这一期限,期权合约即失效。一般来说,期权的行使时限为一至三、六、九个月不等,单个股票的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间之多约为九个月。场外交易期权的到期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要量身定制。但在期权交易场所内,任何一只股票都要归入一个特定的有效周期,有效周期可分为这样几种:①一月、四月、七月、十月;②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③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它们分别称为一月周期、二月周期和三月周期。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举例说明: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1)看涨期权: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一一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币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吨(1905一1850一5)。B则损失50美元/吨(1850一1905+5)。
  售出权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吨(55一5)。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2)看跌期权:l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吨。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中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吨(1750一1695一5),B损失50美元/吨。
  售出权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吨(55一5〕。来源:考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吨,B则净得5美元/吨。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作为期权的买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他的风险是有限的(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在理论上获利是无限的。二是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在理论上他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收益显有限的(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三是期权的买方无需付出保证金,卖方则必须支付保证金以作为必须履行义务的财务担保。
  期权是适应国际上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控制风险、锁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避险衍生工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发明人,这也说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期权研究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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