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结构的核心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在该交易所挂牌并进行交易。根据交易所章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工商注册登记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所”。一般规范叫法可以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或“中金所”,英文缩写CFFEC。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及首家采用公司制组织形式的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构成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是由投资者、期货公司、中金所、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如图1-1所示。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构成
(1)投资者。投资者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不仅是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股指期货市场所服务的主要对象。
(2)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投资者的指令、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资格。
(3)中金所。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交易所。我国股指期货将在中金所挂牌交易。
(4)监管机构。期货市场是受政府监管的。例如美国的期货市场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中国国内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股指期货也不例外。
(5)自律组织。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于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6)相关服务机构。股指期货交易还涉及其他一些服务机构,例如为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国家还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此外,还有保证金存管银行、信息服务商等相关服务组织
2.中金所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 来源:考试大
中金所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其本身并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中金所主要有以下职能:
(1)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
(2)制定业务管理规则;
(3)实施自律管理;
(4)发布市场交易信息; 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5)提供技术、场所、设施等服务。
3.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
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一般通过期货公司完成。期货公司作为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其主要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投资者指令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投资者账户进行管理,控制投资者交易风险;
(3)为投资者提供股指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可拓展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有助于形成权威、有效的期货价格;
(2)期货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3)期货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股指期货的经纪和自营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是指中介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按规定,当前只有期货公司才能从事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是指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期货公司或直接到中金所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可以从事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的自营会员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自营交易。
作为股指期货介绍经纪商的证券公司,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期货公司向介绍经纪商(IntroducingBroker,IB)支付佣金。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保证金,不得变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投资者仍然需要通过期货公司来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目前关于IB的具体规定尚未正式公布。待正式引入IB制度后,投资者将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享受周到的服务,IB也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取得稳定收入,期货公司则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
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的关系
股指期货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具有独特的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为此,中金所的一系列规则根据股指期货的特点及我国股票市场的情况,吸收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形成了一些具有价值的创新制度,比如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等。这里将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会员间的基本关系进行简单分析。
根据中金所的设计,结算会员分为三类: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结算;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特别结算会员,本身不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但可以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如图1-2所示。
中金所结算会员分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金所的会员分为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
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与非期货公司都可以申请成为交易会员。申请成为交易会员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3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被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取消会员资格的记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4)具备满足业务需要的期货从业人员;
(5)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有关规定等。
另外,期货公司申请交易会员资格的还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许可。
非期货公司申请交易会员资格的,还应当是依法核准登记的金融机构,同时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结算会员可以从事结算业务,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结算会员根据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申请中金所结算会员资格除了要满足以上几个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许可。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规定,交易会员只能委托一家全面结算会员或者特别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签订委托结算协议。
由此看来,在会员分级结算架构之下,一批资金实力强、风险管理水平高的机构将成为中金所的结算会员,充分发挥财务优势,成为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屏障,而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机构,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结算,收取一定数额的结算佣金,同时承担结算风险。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多层次、风险分担的金字塔型会员架构体系,最终实现分层逐级控制和承担风险的目的,有效分散和降低了整个市场的风险。
做好股指期货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之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要有足够的资金。这是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必备的条件。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莫测,并非只要进去就能赚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应付可能遭到的亏损,这就是股指期货交易特有的保证金制度。应遵循量力而行与分批投入原则,进入市场前应首先确立自己可以接受的风险额度,每次交易的风险资金(最大亏损额)最好限制在可运用资金的10%左右,顺势加仓时要以“金字塔式买入法”操作。
(2)熟悉、掌握股指期货交易指令。交易指令是指期货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在特定时间内按照特定要做哪些功课的条件买入或卖出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指令主要包括客户账号(或交易所编码)、商品代码、买卖方向、开平仓、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
(3)了解股指期货的合约规则。股指期货的合约规则是交易所对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交易方式、方法、数量、交易时间、涨跌停限制、结算、交割等的规定,它是所有股指期货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守的规则。
(4)熟悉股指期货的交易系统。股指期货交易形成的价格、成交数量、持仓数量等信息是瞬息万变的,所以,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对期货公司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和交易系统有初步的了解,能够正确使用。
(5)确定交易目标。在股指期货市场中,参与交易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动机,但目标只有两个——套期保值和投机赚钱,所以,在交易前应先确定自己的交易目标。交易目标的不同,将会影响今后的交易计划和交易活动中作出的决策不同。操作时严格遵守自己事先设计好的策略,发现错误时应及时纠正,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股指期货对资金和专业知识的要求非常高,中小投资者在没有真正掌握和领悟这具有股票期货双重特征的投资工具时,千万不要贸然进场操作。
(6)学习股指期货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了解清楚国家对股指期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亦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最有效的手段。
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
2010年期货从业辅导课程全新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