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大汇总!学霸君会大家整理了期货法律法规的高频考点,供大家学习参考。各位考证人,一起加油哦!
2021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期货备考资料】【题库会员免费领】【考点速记】【期货机考考点】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实行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 实行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 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实施监测监控。
2.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为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前款所述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3.境外经纪机构接受境外交易者委托的,应当事先向境外交易者出示风险说明书,与境外交易者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未经境外交易者委托或者不按照境外交易者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境外交易者发出交易指令。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记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1.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拒绝协会调查或检查的; 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的;违反保密义务,泄露 、传递他人未公开重要信息的。
3.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资格申请:有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五条所禁止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向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 收益的;违反有关从业机构的业务管理规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为了个人或投资者的不当利益而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1.经营机构应当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至少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
2.期货行业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原则上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分别为R1、R2、R3、R4、R5级。经营机构评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协会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3.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R 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
1.受调查 、受惩戒的会员或期货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认为参与案件处理的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所在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在收到回避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2.协会做出的立案通知、纪律惩戒意见告知书、纪律惩戒决 定 、审议决定等文书,可以通过邮寄、协会网站公告、委托相关会员单 位协助等多种方式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寄出后,北京市辖区内3个工作日,北京 市辖区外7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通过电话、邮寄、委托相关会员单位协助等方式联系不到当事人的, 可以采用协会网站公告方式送达。以协会网站公告方式送达的,自发出 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