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重点]期货交易所的性质及职能;会员制、公司制的具体内容;结算中心的功能与作用;期货经济公司的性质。 采集者退散
1、期货交易所的性质和主要职能是什么?
性质: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其性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期货交易所是一种具有高度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交易服务组织,自身并不参与交易活动,不参与期货价格的形成,也不拥有合约标的商品,只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
职能:
(1)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 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3)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4)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
(5)监控市场风险
(6)保证合约履行
(7)发布市场信息
(8)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 来源:www.examda.com
(9)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2、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有哪些不同?
会员制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不但在设立时不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有明显差别:首先,设立的目的不同;其次,承担法律责任不同;再次,适用法律不尽相同;最后,资金来源不同。
3、我国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构成是什么样的?
世界各地交易所的会员构成分类不尽相同。有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之分、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之分、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等。欧美国家会员以自然人为主。我国则不允许自然人成为会员,只有境登记注册的法人才能成为会员。
4、结算机构的功能有哪些?
(1)计算期货交易盈亏
(2)担保交易履约
(3)控制市场风险
5、期货经济公司的性质和设立条件是什么?
性质:期货经济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设立条件:期货经济机构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公司设立前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才能开业。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期货经济公司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经济业务。设立期货经济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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