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讲:{News_Author_msjt}科目:期货法律法规时间:2015年5月8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47
1.期货交易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5倍罚款不满10W处以10-50万,对直接负责人处以1-10万罚款:
未经批准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金,设立分所和其他交易场所
违反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制度。不按照规定对会员进行检查。未建立和执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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