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A.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B.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C.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在内部信息敏感期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D.在内部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