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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期货考试知识:熔断制度的条件

来源:百度 2010-08-17 10:53:00
导读:每日开盘之后,每当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每日开盘之后,每当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启动步骤: 
  1、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合约申报价格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2、当出现熔断价格的申报时,进入检查期。检查期为一分钟,在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对超过熔断价格的申报给出提示。 
  3、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4、熔断机制启动后不到10分钟,市场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重新开始交易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5、每日收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6、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备注:当某期货合约以熔断价格或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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