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采取QFII制度是适应我国资本市场“新兴+转轨”时期的特点,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制度。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管理层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从而使其与本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在QFII额度确立上,我国也采取了适应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的渐进式调整的政策。2002年,QFII试点推出时的累计投资额度上限为40亿美元,2005年7月获准增加60亿美元的额度。200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QFII投资额度将从100亿美元扩大到300亿美元。这种有序推进的QFII进程,有助于中国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成长为国际化的资本市场。
从国际范围看,股指期货是在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已推出股指期货,期指已经成为各国资本市场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股指期货是服从和服务于股票市场、服务于资本市场大局的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发展。我国采取QFII方式积极主动,有管理引进外资,以合格境外投资者方式有序参与国内股票市场。在自2002年以来5年多的实践中取得了重要监管经验,QFII与国内基金、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一起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上重要组成力量,改变了国内股票市场发展初期散户为主体的局面,有利促进了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股指期货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关系到中国金融改革创新进程。监管层反复强调“高标准,稳起步”,就是为了保障金融期货改革试点能够稳妥推进,从而为金融市场深层次改革创新探索经验。我们已经从2002年以来QFII的发展进程中看到,在有序监管下,外资通过QFII的方式已经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队伍中一员,已经并将继续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发挥作用,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筹资功能及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
股指期货也已经从制度规范上构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从开户实名制,保证金监控,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限仓制度,跨市场监管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诸多方面加以规范,有助于股指期货上市工作安全平稳推进。QFII参与股指期货也将会按国内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下,有序参与。外资也只是参与股指期货市场中一个组成成员,并不是市场主导力量和决定性力量。从国内证券市场目前发展规模来看,基金、保险、社保等仍是国内证券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其市场份额远远高出QFII的份额。从国际经验来看,作为发挥风险管理职能的股指期货市场,市场参与者规模与相应证券市场参与者规模有极大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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