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纪律考场纪律规定如下: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或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5.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6.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7.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8.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