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客户;
一般单位客户系指特殊单位客户以外的机构投资者。
一般单位客户在金融市场开立交易编码前,也需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由期货公司会员对一般单位客户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和相关制度等进行综合评估。特殊单位客户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不用进行综合评估就可为其交易申请开立交易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