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做市商在下述五种条件下免除:
(1)期权合约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免除做市商在所有做市合约上的报价义务;
(2)标的期货合约达到涨跌停板价格时,免除做市商在以该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所有期权合约上的报价义务;
(3)期权合约达到涨跌停板价格时,免除做市商在该期权合约上的报价义务;
(4)做市商在某期权合约上的卖出报价低于协议规定时, 免除该做市商在该期权合约上的买入报价义务;
(5)出现交易所认定的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时,交易所可以免除做市商相应的报价义务。
报价义务免除的情形消失后,做市商应当继续履行相应的报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