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的结算机构
一些成熟的期货市场设有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如美国的国际商品结算公司(ICCH)等。这种结算机构可以为多个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更好地保障结算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独立结算机构通常拥有先进的结算技术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及时处理大量的交易数据和结算业务,有效降低结算风险。
2、交易所内部的结算部门
在我国,期货结算机构通常是期货交易所的内部部门,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结算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结算部等。这种设置方式有利于交易所对结算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提高结算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交易所内部的结算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交易所的资源和信息优势,更好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结算服务。同时,交易所也可以通过结算业务对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