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综合协议SAFE是指双方约定,买方在结算日按合约中规定的结算日直接远期汇率用第二货币,向卖方买入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然后在到期日再按合约中规定的到期日直接远期汇率,把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出售给卖方的协议。
具体而言,SAFE在结算日和到期日并不实际支付外汇,而是按照协议约定汇率与基准日的市场汇率的差额支付汇差,而且,到期日的反向交易也在结算日完成,因此,合约实际结束时间,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解除时间是在结算日而非到期日。
在前后两次名义本金兑换中,原货币的金额通常是相同的。SAFE交易的买方是指最初买入原货币的一方,即在结算日买入原货币,而在合约到期日出售原货币的一方。卖方则是其交易对手,交易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