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期货居间人主要按自己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取得相应报酬,但多以交易量所带来的佣金收入为主。
期货居间人不属于期货公司正式员工,没有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也不属于期货从业人员范畴,不受期货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其作为客户的授权人,实践中甚至有期货居间人代替客户下单、签单或者资金调拨,并与客户协议获利分成或劳务分红。
期货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
(1)为期货公司或客户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
(2)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有关事项等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期货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1)选任期货居间人;
(2)明确其职权范围,确定其报酬标准。
期货公司的义务主要有:
(1)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及报酬制度;
(2)保障期货居间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