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简称“三公")原则。
所谓公开,主要是指信息公开,其核心要求是期货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保障期货市场的透明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开每一交易日的开盘价、收盘价和结算价、最高价和最低价、成交晕和未平仓合约量等可能对期货交易产生影响的重要信息,以便任何会员和投资者都能充分知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也应当公开有关监管程序、监管职责以及对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等。公开原则是公平和公正原则的前提。
所谓公平,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期货交易活动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平等的保护。二是指期货交易活动的所有参与者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他们按照公平统一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易活动,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和经济实力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三是期货交易活动的组织者和监管者必须致力于营造一个所有市场参与者能够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一原则要求期货市场不存在歧视,各市场参与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所谓公正,主要是针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行为而言,是指监管者应当给予被监管对象公正的待遇,不能对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关系单位特别照顾。简言之,这一原则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给予一切被监管对象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