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使审批权的过程,就是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除此之外,中国证监会还通过各种法定的途径,对品种的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从期货交易的开户到下单的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所有权归属等,《条例》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在结算方面,规定期货交易所实现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都应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或者客户。
《条例》还明确规定,在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方面,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期货交易所在异常情况下决定采取的紧急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