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营机构及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不得从事与客户利益相冲突的业务。例如,期货公司禁止从事自营业务就是出千这方面的考虑。
(2)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与客户发生利益冲突。例如,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与经纪业务之间设立必要的"隔离墙”,防止发生利益冲突。
(3)在业务活动中,遇到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客户利益优先。例如,在期货公司开展经纪业务的同时,其子公司也可以开展风险管理业务。此时,如果子公司与客户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予以处理。
(4)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客户所有,期货公司除按照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5)不得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期货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当忠实于投资者的财产托付,不得通过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的财产权利。
(6)不得在执业活动中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