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根据任职条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书;
(2)任职条件表;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还应当提供任职人员关千独立性的声明,声明应当重点说明其本人是否存在该办法所列举的不得任职情形。
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并根据任职条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书;
(2)任职条件表;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