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注册在北京辖区的期货公司申请变更 5% 以上股权为例,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报备材料如下:
1、申请书,该申请书应为期货公司的正式文件,须有文件文号;
2、期货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资本的批文复印件或情况说明、最近一次变更注册资本后变更股东情况的批文复印件或情况说明;
3、期货公司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
4、关于变更股权的决议文件;
5、股权转让或者变更出资合同,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
6、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7、期货公司关于变更后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期货公司是否为股权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财务支持的情况说明;
8、所涉及股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
9、所涉及股东的基本情况报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企业简介、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与期货公司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控股其他境内期货公司的情况说明;
10、所涉及股东的背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期货公司股东承诺书、直接或间接持有期货公司 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情况申报表、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个人金融资产证明以及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三年的说明等;
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股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变更出资或股权转让的合同是否合法、有关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增资或股权转让行为及过程是否合法、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12、存在非金融企业为期货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情形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指导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