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法于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共分为十三个章节,一百五十五条法则。关于后续期货考试是否考察本法将以协会公告为准,在协会未出公告之前考试内容还是以教材内容为准。以下是第九章(期货业协会)内容,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供各位考生参考!【超全资料包】【组队打卡】【题库会员免费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九章(期货业协会)
第一百零二条 期货业协会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期货服务机构可以加入期货业协会。
第一百零三条 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期货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四条 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二)对会员之间、会员与交易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三)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四)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教育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激励约束机制;
(六)开展交易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督促会员落实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市场宣传;
(七)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督促会员执行国家和行业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八)组织会员就期货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期货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九)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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