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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7年6月6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 9月15日上午08:30 -- 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 9月15日下午14:00 -- 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 9月16日上午08:30 -- 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 9月16日下午14:00 -- 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 案例 )分析试题( 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含仲裁制度 );

  试卷四:实例( 案例 )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 民族自治地方 )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 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0日至25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 "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 " 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 " 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 " 研究、论证。 经 "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山东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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