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法律行为应从举动、手段和效果等外在方面进行认识。
第二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
法律责任的分类包括: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三、归责与免责
第三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法律制裁的种类主要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第九章 司法原理
第一节 司法权的性质
一、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的法定的分上关系。司法权是守护国家有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审判权。司法权与行政权从结合到脱离的历史演变。
二、司法权是判断权
司法权与行政权有实质性不问,司法是一种判断,而行政是一种管理。
第二节 司法的特征
一、司法的被动性
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土动性,而司法权则具有被动性。
二、司法的中立性
三、司法的形式性
行政权更注重权力结果的实质件,但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
四、司法的稳定性
五、司法的专属性
六、司法的职业性
七、司法的终极性
八、司法的交涉性
行政权运行方式的非交涉性,司法权运行方式的交涉性。
九、司法的非服从性
十、司法的公平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