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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来源:233网校 2002年7月3日
    第一章 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概述

    第一节 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示范性 规范性 约束性)

    第二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社会正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忠于法律和事实 严明纪律,保守秘密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为人表率,注重修养)

    第三节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作用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 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法律职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示范作用 规范作用 提升作用 辐射作用)

    第四节 法律职业责任概述

    法律职业责任概念(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职业责任的范围(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纪律处分) 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责任的关系(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二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法官职业道德概述

    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 特征(适用的对象 范围 效力) 作用 影响因素(历史文化 公民法律素质 审判方式 法官素质水平 法官保障制度)

    第二节 法官职业道德主要内容

    保障司法公正[意义(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 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 司法公正是审判机关拥有社会公信力的前提条件) 程序公正(法官应当注重诉讼过程的公开性 法官应当杜绝单独接触当事人 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应保持诉讼过程的平等性) 实体公正(正确地认定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准确地适用法律 杜绝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 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法治原则)] 提高司法效率[概念 要求(具有效率意识 遵守审限 勤勉敬业 精研法理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诉讼活动)] 遵守司法礼仪[概念 作用(司法权威性的体现 提高法官职业形象 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充分展示法官的个人素质 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具体体现] 约束业外活动[范围(业余爱好 社会交往 公益事业 法学教育 新闻采访等方面) 适用对象(现任法官 退休法官)和意义]

    第三节 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责任

    道义上的责任(同行的批评 自我的谴责) 所在法院的批评和通报批评(轻微违法行为) 纪律处分(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刑事处罚(贪污受贿 徇私枉法 隐瞒证据 泄漏国家机密 玩忽职守等构成犯罪的行为)

    第三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概述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是指检察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征(责任性、表率性、强制性、自律性、献身性)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需要,是保证检察人员健康成长、促进人民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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