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占分最多的学科,因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变化,近年来分值比例有所下降,最近五年的平均分值约为90分。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日臻完善,《民法通则》之后,《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通过,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修订,可考点极多。对此,一方面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理解和记忆本部分基础理论和法条,另一方面要注意各个单行法之间的联系和冲突。
与2011年相比,2012年民法部分改动较大,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修订:
1.大纲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2个:
(1)第二十七章“商标权”中,删除第一节“商标概述”,包括其下2个考点“商标的概念”和“商标的种类”。
(2)第二十八章“婚姻家庭”中:
①第二带“离婚”中,考点“协议离婚”中删除子考点“离婚登记的撤销”,对考点“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与“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进行合并调整,新增考点“离婚救济”。
②第四带“父母子女关系”中,考点“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中新增子考点“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定制度”。
2.教材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对相应内容做了修改。
大纲附录中新增1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2011年8月9日公布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点击下载>>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民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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