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船舶租用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 定期租船合同格式) 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点 光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六节 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原则(无过失的船舶碰撞 过失的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适用)
第七节 海难救助
海难救助的种类 海难救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被救助的标的须为法律认可的救助标的 存在海上危险 救助必须是自愿的行为 救助要有效果) 救助合同(救助合同的种类 救助合同的订立 救助合同的变更 救助方的义务) 救助报酬的确定及分配(确定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 救助报酬的减少或取消 救助报酬的承担与分配 担保的提供和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
第八节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制度的概念及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概念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成立的要件(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和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和直接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 共同海损的费用) 共同海损的理算(共同海损理算的概念及理算所需文件 共同海损理算的法律依据及分摊请求权的时效 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
第九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概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区别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适用范围)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责任限制主体的种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 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限制性债权非限制性债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非船救助人的责任限额 旅客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
第十节 海事诉讼
海事诉讼的概念及海事案件的专门管辖 海事诉讼的管辖(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 海事担保 海事诉讼中的送达 审判程序(船舶碰撞案件的证据保密制度 共同海损案件程序的简化 明确了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