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坚持依法执政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整理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