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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纲新旧对比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30日

  说明:本文 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对于2011年考点变动修改处,在2011年大纲正文中用下划线明示,在2010年大纲正文中加阴影明示.

  【考点增删说明】

  自2009年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半列出来,在这两年司法考试中每年考查5个普选题、一个简答题,总分值均达25分,足见其重要性。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大纲、教材内容为主,没有增删者点,但在司法考试各卷的考核方式上有所变化。

  【大纲新旧对照】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坚持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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