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5年6月24日),符合放宽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上述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按照司法部考试中心要求,安徽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即发放准考证的方式。今年我省报名人员必须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时不再实行人工报名。
1.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5日。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25443 )进行网上预报名。
2. 安徽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全省为7月3日至20日。报名人员须根据我省现场确认时间的安排在下述期间内到各市司法局司法考试报名点进行确认:合肥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3—20日;马鞍山、安庆、宿州、六安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20日,芜湖、蚌埠、淮北、阜阳、毫州、淮南、铜陵、黄山、滁州、巢湖、池州、宣城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20日。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