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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3年6月9日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应当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报名人员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查询或登录安徽省司法厅网站查询、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
  安徽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咨询电话为:
  安徽省司法厅0551—62215048
  合肥市司法局0551—65626278
  淮北市司法局0561—3053671
  亳州市司法局0558—5555288
  宿州市司法局0557—3029481
  蚌埠市司法局0552—2043453
  阜阳市司法局0558—2295722
  淮南市司法局0554—6612093
  滁州市司法局0550—3023020
  六安市司法局0564—3379315
  马鞍山市司法局0555—2426312
  芜湖市司法局0553—3878961
  宣城市司法局0563—3010436
  铜陵市司法局0562—2833313
  池州市司法局0566—2811883
  安庆市司法局0556—5195606
  黄山市司法局0559—2355357

安徽省司法厅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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