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⒋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⒌品行良好。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的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25日。报名人员在此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请记住网报号,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7月20日。
网上报名时,必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并按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报名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局。
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三明市东新五路司法大楼五楼市司法局法制教育科),电话:8241795。
四、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⒈提供网报号。
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⒊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现役军人报名,应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写上其出生年月日等。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4.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以上材料均为A4纸。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31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三明市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五、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9月19-20日。
考试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与副证。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明市司法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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