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于2009年3月30日开始颁发,请各申领人员于3月30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兰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
领证须知:
一、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中山铁桥南兰州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408室。
四、联系电话:8467379
兰 州 市 司 法 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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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于2009年3月30日开始颁发,请各申领人员于3月30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兰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
领证须知:
一、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中山铁桥南兰州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408室。
四、联系电话:8467379
兰 州 市 司 法 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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