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5号公告,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6年9月16、17日举行。现就珠海市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登陆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选择“珠海市”网页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约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未能网上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7月8日至20日内直接到报名地点由报名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8日至20日(星期六、日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三、现场确认地点:珠海市司法局一楼(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82号)
四、报名要求
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必须本人前去报名点,并请勿穿着制服。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材料。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正证。
五、在广东省境内工作、学习或居住的澳门居民报名有关事宜
在珠海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回香港、澳门设立的考区报考,也可在珠海市报考。报名时须提交司法部规定的有关资料和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学历认证事宜,报名开始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采用适当方式集中受理报名人员的学历认证申请,具体安排请参见该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link.233.com/1767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对港澳居民不实行网上报名。
六、咨询电话:0756-2128041、2128042。
考生如有疑问,可以登录珠海法律在线(网址:http://link.233.com/25380)、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443)查询。
珠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