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5号公告精神,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佛山考区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我市报名人员须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地市连接中点击“佛山市”以进入进行信息填报,并在约定的时间前往报名点现场确认。未能网上预报名的,也可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 2006年7月11日至20日(周六、日照常办公)。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现场确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58号佛山市司法局一楼。
考生可乘112、113、118、129、137、259路公交车、旅游专线三和往返禅城顺德城巴前往,在伊丹友好中心站下车即到。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三、在佛山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
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可回香港、澳门或在我市报名考试。如在我市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司法部规定的有关资料和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件精神,2006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共计260元。
在我市报名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考务费收取标准与内地报考人员相同。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link.233.com/25443)和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查询。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