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5号)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通告》要求,现就2006年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9月16—17日两天在全国统一举行。
二、报名时间
从2006年6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7月3日至20日为现场确认、采集照片时间(星期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方式
按照广东省司法厅的安排,2006年惠州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进入“惠州市”网页进行信息填报,并按约定的时间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相关报名手续。未能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在6月26日至7月20日内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可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四、报名地点
惠州市下埔大道司法大楼7楼司法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2---2167030
五、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国家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在惠州地区工作、学习或居住的港澳居民报名时,除按司法部公告要求提交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证明。
六、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精神,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共计260元,现场确认时由考生自行到指定银行缴交。
七、其他
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及考试内容、科目等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具体可登陆中国普法网(http://link.233.com/25443/)或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查询。
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