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5号),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今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人员须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点击进入“中山市”网页进行信息填报,并在约定的时间前往报名点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0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7月3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雅致街四号之四中山市法律培训中心三楼(即盛兴大厦新开小肥羊背后)。
(四)咨询电话: 0760-8305710。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三、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
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可回香港、澳门或在粤报名考试。如在我市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司法部规定的有关资料和在我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精神,2006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共计260元。
在我省报名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考务费收取标准与内地报考人员相同。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中山市司法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