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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梅州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进行信息填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0:00至7月20日17:30。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0:00至7月20日17:30。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梅州市司法局一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考试和鉴定管理科)。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统一将身份证、学历证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证件过大的可缩小复印)。
    2.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广东司法考试网下载。
    3.现役军人需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四、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精神,2009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共计260元。
    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
    2、缴款方式:在报名时收取,采取现场开具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或现场刷卡两种方式。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公告为准,可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查询、或来电咨询梅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753-2308028。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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