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阳江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直接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选择“阳江市”网页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约定时间前往报名点现场确认。未能网上预报名的,也可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7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20日(星期六、日除外)。办理报名手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银行营业时间为9时至17时)
(三)报名地点:阳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阳江市东风三路107号七楼,市军分区侧)。
二、现场确认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或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点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调取其预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后,由报名人员核对签名。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别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确无法取得第二代身份证的,也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三)照片由报名点工作人员以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
在阳江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按司法部公告要求提交司法部规定的有关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下载)报名。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材料须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正证。准考证副证由报考者于2009年8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自行登陆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打印。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2]422号)的规定,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每人260元。
四、缴费事项
1、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经材料审验合格后,到财务室领取《缴费通知书》;
2、在阳江市东风三路(市三中路口)建设银行或(国际酒店路口)中国邮政交纳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并带回有关财政票据返回报名点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后,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link.233.com/25443)和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或拨打电话:0662—3323508查询。
阳 江 市 司 法 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相关链接: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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