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我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3910)进行信息填报,并在约定的时间前往江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江门市司法局为江门地区唯一的报名点,所属各市区不设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0:00至7月20日17:30。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3日至2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上班。
三、报名地点:江门市司法局(地址: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咨询电话:0750-3887880,3887881)。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精神,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共计260元。
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的考生,考务费收取标准与内地报考人员相同。
六、其他
报名条件、所需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link.233.com/25443)、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查询。
江门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链接: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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